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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體措施路徑


               如前所言,本校推動大學社會責任可進一步區分為兩個不同的取徑,亦即,本校部分大學社會責任措施,如同大部分學

           校所執行者,採用直接回饋或協助方式,針對社會上需要協助的個體(含個人與團體)提供本校適合提供之資源(如人力、
           課程等等);另方面則運用本校專業課程與人力,挖掘社會制度上的結構性課題,透過人才培育與課題分析,提供以社會制
           度面為根本的改善可能性,進而間接提供服務予社會上因為制度結構性困境而受有不當待遇的大眾。



               事實上,以這樣的分工去執行大學社會責任措施有
           其必要性,因為無論是消滅貧窮、平衡城鄉、振興經濟
           等永續指標,其實多少都觸及已經深陷不良處境之個人、

           團體甚至地域的直接層面,需要直接的提供協助或支援,
           而無法靜待制度面的結構性改善。因此在討論協商,甚
           至推動這些結構性課題的改善方案之際,仍有必要對於

           制度面下的受害者提供直接的協助。所以,本校在執行
           大學社會責任措施的策略上,認為以上兩種途徑的不可
           偏廢特性。



              (一)具體服務與協助
                                                                                                 政大 USR 興隆安康—共好文山計畫社區規劃

               本校對受眾直接提供服務與協助之措施,主要區分

           成由各計畫實施,以及對有機小農直接採購兩種方式。





          026       2021  大學社會責任年度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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