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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未取得具體解決方案,但部分解決方案之雛型或方向已逐漸浮現,如下:


                       1、鄉村地區的普遍違法建築問題

                       本課題之發現最早源於里山計畫樣區的平溪和原鄉原民計畫裡眾所周知的違建,後來發現也普遍存在於里山計畫與茶路
                  計畫的樣區。以上問題之所以嚴重,在於鄉村地區除了居住生活需求之外,若要提升產業經濟,勢必不能迴避既有建築利用
                  的轉變,而成本最低的方式即在於維持既有建物結構情形下單純改變利用方式。但若大部分建物都處於非法狀態,那麼維持

                  既有建物單純轉換使用的方式,還是無法成為提升產業經濟有效的解決方案。因此,上述之問題,都強烈限制了在地(無論
                  對機關還是人民)有效調整產業結構與經濟體質的可能性。里山計畫辦理論壇時,就此問題邀請營建署建管組組長提供意見。
                  依建管組意見,基於建築物之公共安全的核心價值,仍不應任意就地讓既存非法建物合法,但仍可以認定局部建物部分為合
                  法(納入建築管制前的部分)。此問題目前只能在特定地區(如尖石的新光、鎮西堡或是休閒農業區),標靶性地針對特定

                  建物配合政府推動的措施(如特定區域計畫或是淡蘭古道沿線),實施專案修繕或改造,目前里山計畫與原鄉原民計畫仍持
                  續在法規與制度面上共同尋找解方。



                       2、農戶自行規劃行程招攬農村體驗性質旅行,須適用旅行業之規定
                       依照相關法規,旅行業為特許行業,且觀光旅行之商業行為必須由旅行業方得辦理。因此,目前鄉村地區普遍欠缺資力
                  的農戶或是農民團體,除非募資成立旅行業,否則將無法自行組織及營運其特有的農村體驗行程,導致地方旅行業經濟主導
                  權仍無法落於當地農民。此問題在本校推動數次實驗型農村體驗行程(尖石前後山各一次、坪林兩次)逐漸浮現。經由本校

                  大學社會責任計畫舉辦的專家座談會,我們確認官民立場在此一議題上有巨大差異。本校目前除了鼓勵已經能夠組織及運作
                  的村落或部落考慮自行設立旅行業外,相關解決方案仍由本校的里山計畫主導,繼續研討合宜之辦法。



                       3、山區竹木資源如何能由在地部落運用
                       里山之精神在於充分運用山區之資源,提升村落自給自足或產業經濟之力。然而,臺灣山區除了少數私有林地目前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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